高雄市國民中學『為阿公寫青春、替阿媽講童年』鄉土教學活動

演講文件

各項競賽暨教師研習實施計畫草案

壹、依據:高雄市國民中學九十二年鄉土教育年度工作計畫。

貳、目的:

一、藉由實地訪查,阿公阿媽口述童年軼事,增進家庭三代情感交流。

二、推動生活化鄉土教學活動,培養學生熱愛鄉土情懷。

三、增進教師指導學生撰寫及表演鄉土藝術知能。

四、呈現多元鄉土藝術,豐富社區鄉土教材,深耕在地認同精神。

參、辦理單位:

一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。

二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。

肆、實施方式:

     一、教師研習:

(一)參加對象:本市公私立各國民中學教師一至三名,給予公假,可派代理一天,研習後擔任各校種子指導教師。

(二)研習日期:92年7月17日星期四(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二十分)。

(三)研習地點:苓雅國中會議室。

(四)研習主題:寫阿公的青春、講阿媽的童年。

二、學生競賽:

(一)競賽組別及項目:

1、撰寫組。

2、表演組。

(1)講故事。

(2)答喙鼓。

(3)歌舞劇。

(二)參加對象:

1、撰寫組。

(1)本市公私立各國民中學學生,每校交一至三件優秀作品,可國台語並

陳。

(2)每件作品,作者一至三人,指導老師組群一至三名。

2、表演組:

(1)本市公私立各國民中學學生,每校至少選擇其中一項報名,至多報名

三項。

(2)每項報名人數依比賽規則,報名一人或一組,指導老師1至2名。

(三)比賽內容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1、撰寫組:

(1)素   材:舉凡阿公阿媽童年故事、生活趣事或鄉土趣聞軼事…

均可、內容不限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)方   式:學生可利用暑假或開學後課餘,一至三人為一小組,實地訪談或邀請阿公阿媽至校說童年故事,訪問錄音,轉化為文字,並可加照片及插圖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(3)稿件格式:

1.稿件全文以電腦打字完成,裝訂成冊,並加封面(含主題、校名、班級、學生姓名、指導教師姓名)。

2.繕打格式

u      大    小:A4直式橫打。

u      段    落:最小行高 0pt。

u      字    體:內文標楷體14號。

u      版面設計:上下2.54、左右3.17。

u      作品以10頁為限〈含插圖、照片〉。

3、圖片、相片依需要,自行安排版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、表演組:

(1)素材:同撰寫組。

(2)方式:

1.講故事:學生一人為單位,將前項素材轉化為台語講古故事,比賽時間4至5分鐘,題目自訂。

2.答喙鼓:學生二人為一組,將前項素材轉化為動態答喙鼓,比賽時間5至7分鐘,題目自訂。

3.歌舞劇:學生三人以上為一組,將前項素材轉化為多人表演之歌舞劇,比賽時間5至7分鐘,題目自訂〈限台語發音〉。

        〈四〉活動期程:

1.撰寫組:

(1)截稿日期:92年10月1日至10月3日。〈請以公文交換或親自送達苓雅國中教務處〉。

(2)評審日期:92年10月6日至10月12日。

(3)公佈結果:得獎名單除於92年10月15日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

網站公佈,並另函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表演組:

(1)比賽時間:92年10月7日(星期二)上午八時三十分開始。

(2)比賽地點:苓雅國中。

(3)公佈結果:得獎名單除於92年10月9日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

網站公佈,並另函通知。

(五)評審標準:

1撰寫組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1)主題選定(10%)。      (2)結構及內容(40%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3)文字表現(30%)。      (4) 版面設計(20%)。

2表演組:

(1)主題取材(20%)。      (2)語言技巧(40%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(3)肢體表現(30%)。      (4)時間掌握(10%)。

         (六)優勝名額:

1撰寫組:錄取優秀作品1至6名,佳作若干。

2表演組:各單項分別錄取1至3名,佳作若干。

(七)報名日期:各校應於九十二年九月廿三(星期二)前將報名表逕送苓雅

國中教務處(聯絡電話:3347513轉11教學組長)

(八)抽籤日期:表演組各單項比賽出場順序,定於9月25日(星期四)上午

10時整(假苓雅國中會議室公開抽籤,未出席人員由承辦學

校代抽)。

(九)成果彙編:各組之優勝作品,由承辦單位編輯成冊(含有聲光碟)出版,分發各校,提供教學使用,以提昇鄉土教學成果。

伍、獎勵:

一、學生競賽部分:各組優勝第一名獎金2000元、獎狀乙紙,第二名獎金1500元、獎狀乙紙,第三名獎金1000元、獎狀乙紙,餘優勝者頒發獎品、獎狀。動態表演優勝團隊,另行安排成果展演。

二、指導老師部分:獲第一名之指導老師嘉獎貳次,第二名、第三名之指導老師嘉獎壹次,第四名至六名及佳作之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以資鼓勵。

三、承辦研習、競賽活動之工作人員,請教育局予以敍獎鼓勵。

陸、經費預算:本計畫所需費用由教育局編列專款支應(如附件一)。

柒、本計畫呈報教育局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 


 

【附件二】

高雄市國民中學『為阿公寫青春、替阿媽講童年』教師研習課程表

 

時         間

課程內容

主持人

08:00-08:20

報  到

許錦華組長

08:20-08:30

始業式

教育局長官

黃萌勤校長

08:30-10:00

寫阿公的青春講阿媽的童年

董峰政教授

10:00-10:20

茶  敘

薛容秀主任

10:20-11:00

分組座談

董峰政教授

11:00-12:00

分組報告

董峰政教授

12:00-13:40

午餐、休息

王金秀組長

13:40-15:30

阿公阿媽的故事~動態演示觀摩

黃金汾會長等5人

15:30-16:20

綜合座談

教育局長官

黃萌勤校長

 

『為阿公寫青春、替阿媽講童年』教師研習報名表

學校

 

教師姓名

 

 

 

報名須知:

        1.本市各國民中學每校教師一至三名,以曾參加「高雄市國中閩南語授課教師培訓班」教師優先報名。

        2.本報名表請於7月10 日(星期四)前送至苓雅國民中學教務處或傳真

          3335257  聯絡人:許錦華組長  電話:3347513*11。

        3.全程參與研習核給研習時數七小時證明。

        4.參加本研習活動教師及工作人員准予公假派代理一天。

校長:         承辦主任:         承辦組長:

【附件三】

高雄市國民中學『為阿公寫青春、替阿媽講童年』各項競賽報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校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國民中學

(一)撰寫組:

編 號

題     目

作 者 姓 名

班     級

指導老師1-3名

備    註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年   班

 

(二)  表演組:(每校至少報名一項) 

項目

題     目

作 者 姓 名

班      級

指導老師1-2名

備    註

講故事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答喙鼓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歌舞劇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

年   班

 

年   班

 

 

 

年   班

 主要聯絡人資料

職    稱

姓    名

聯 絡 電 話

e-mail

 

 

O:

H:

行動: 

 

*   填表須知:

1.報名期限92年9月22日至9月23日。

2.本表請送苓雅國民中學教務處  聯絡人:許錦華組長  電話:3347513*11。

 

 

校長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承辦主任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承辦組長: